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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徐慧瑶
三块多元一斤的鸡蛋,有可能只是不法分子的诱饵。近日,丰台法院审理了一起充值购买鸡蛋的诈骗案,被告人李某以“会员充值”可低价购买便宜鸡蛋为诱惑,建立社区“团购群”收取会费、预约送货,诈骗金额高达数十万元。最终李某也因诈骗罪获刑十年六个月。
2021年间,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市场内,谎称自己有鸡蛋厂或者与鸡蛋厂家有合作,鸡蛋进货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,凡是办理会员卡或者储值的客户,均可以低价购买鸡蛋,以此吸引多名市场经营者和周边居民办理会员卡、支付预付款,并建立购买鸡蛋的“团购群”,充值后随时可在群内预约送货。“会员”一次性储值最低为300元,多则预付上万元进行批发。
初期,李某到其他市场按照正常价格购买鸡蛋后采用“高买低卖”方式向“会员”按时供货,在客户中“口碑”良好,“团购群”成员也在持续扩大。但一段时间后,鸡蛋渐渐供应不上,李某先是找理由搪塞,后直接躲避逃匿。通过上述方式,李某共计骗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50余万元。
此外,被告人李某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,谎称其批发、销售鸡蛋需要办理营业执照,亟需用钱等理由,骗取被害人王某以自己名义贷款30万余元后转给其使用,李某将上述贷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。
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被告人李某能够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。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法官提醒各位居民,参与团购时一定要保持理智,谨慎辨别、理性消费,避免造成财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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